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及补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教务处[2018]11号
学院各教学单位:
根据2018年6月21日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起,取消“清考”。同时,要求全体本专科在校生刻苦学习,努力完成学业,对于补考后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应积极参加各学期重修学习以取得相应课程成绩及学分。
现就本学期(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重修及补修(以下统称重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好本单位重修报名、学习安排、考核安排等工作。
二、可报名的学生和课程
1. 重修报名条件
(1)本学期已办理完报到注册手续;
(2)各学年尚未合格的必修课程,且这些课程在本学期已经开设。开设是指课程按计划正常开设或单独组班学习,本学期单独组班学习的课程有高等数学I(二)、大学物理II(本)。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不接受报名。
2. 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延长学习期限等学籍异动情况需要补修或重修有关课程的,若学院本学期开设了层次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则可报名申请补修或重修。补修报名与重修报名流程相同。
3. 对于在低年级未通过的课程,应尽早重修,以免影响毕业。
4. 2019届毕业生不再组织“清考”,请2019届毕业生在本期及时重修未通过课程,下学期根据学校规定报名参加不合格课程的重修。
三、重修的方式
1. 学习方式分为“单独组班学习”、“跟班学习”和“辅导学习”。
(1)单独组班学习:高等数学I(二)、大学物理II(本)课程单独编班进行教学。实际授课学时不少于该课程计划学时的50%,上课时间主要安排在周末,考核由课程归属系(部)组织。(课程归属系(部)需于9月20日前在教务系统内排课)
(2)跟班学习:即重修学生随开设该课程的班级进行学习并参加统一课程考核。学生原则上应该跟班听课,如听课时间发生冲突,可申请免听。免听手续按《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免听申请表》中的要求办理。申请免听者重修费用不予减免。
(3)辅导学习:因教学计划调整学院不再开设的课程,由原课程归属系(部)安排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自修。任课教师指导学生自修时必须提出明确要求,并采取有效的检查措施督促落实(包括布置作业和定时批改,查阅自学笔记等)。学期结束时,由课程归属系(部)检查学生自学情况,审查考核资格,并组织考核。(需要参加辅导学习的学生可以到所在系查询具体报名流程。)
 
 
2. 重修课程的考核
(1)重修课程只有一次考核机会,不组织补考。跟班重修的课程考核原则上随重修班级课程考核同时进行,不单独安排。
(2)当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常修读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学生应参加正常修读课程考试,并办理重修课程的缓考手续(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参加缓考课程的补考)。
四、报名方式和流程
1. 报名时间:重修及补修报名时间安排在第4-6周,9月20日-9月27日在网上进行重修报名,9月30日-10月8日交纳重修费(通过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助缴费),逾期不予办理。
2. 网上报名流程
五、注意事项
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延误重修或考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