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系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负责人选聘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6

根据《学院专业负责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经报学院领导批准,核能系拟于2021年9月开展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负责人选聘考核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考核小组

成立选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本系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郦文忠

副组长: 鄢泽林

评审小组成员: 钟丁生、房冰冰、黄凯、袁磊

学校选派人员:待教务处推荐

秘书:宋怡

二、岗位需求

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负责人1名。

三、工作原则

根据《学院专业负责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四、工作实施计划

1、2021年9月3日召开选聘考核工作小组会,确定具体方案,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向全校公开。

2、2021年9月6日-9月9日中午12:00,接受报名。

3、2021年9月9日下午,选聘考核工作小组按照《学院专业负责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聘教师并公示(公示时间:9月10日-9月16日)。

4、2021年9月17日下午3点,举行竞聘公开答辩(具体地点待定),选聘考核工作小组打分,合议,形成专业负责人推荐名单。

5、2021年9月20日-9月24日,将选聘考核结果在系内进行公示。

6、2021年9月27日,公示通过后报学校专业负责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竞聘报名条件和提交材料

1、报名条件:

(1)符合《学院专业负责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任职条件和资格。

(2)核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少于3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3)副高及以上职称

2、提交材料:

(1)《核能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竞聘报名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一式3份。

(2)教学及科研学术成果(含论文、专著、教材、专利)、获奖材料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21年9月9日前,统一接收竞聘人员报名材料,逾期报名者视为无效。

4、报名地点:核能系教务办公室,房老师。

5、联系方式:13540526145

核工程与新能源技术系

2021年8月31日

联系我们